你公司新增貝殼紐扣1.25億粒技術改造項目噪聲、固廢汙染防治設施驗收申請我局已受理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》以及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,現複函如下: 1、新增貝殼紐扣1.25億粒技術改造項目噪聲、固廢汙染防治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評價報告(嘉聚監測字(2019年)第098號)顯示,你公司驗收監測調查期間,噪聲排放情況和固體廢物貯存、處置情況均符合環評審批要求。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複提出的噪聲、固廢汙染防治措施和要求,原則同意新增貝殼紐扣1.25億粒技術改造項目配套的噪聲、固廢汙染防治設施投入正式運行。 2、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建設單位自主驗收的,你公司應嚴格按照《環境保護部關于發布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》的公告》(國環規環評[2017]4號)等文件要求依法依規開展。 3、請西塘環境保護所做好該項目運營期的環境監管工作。 嘉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嘉善分局 二零一九年 十一月二十九日 |